为了让产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根期《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青关文件精神及枣庄市卫生局发的《枣庄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特修订控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度的实施。
二、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三、本院职工、病陪人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所等吸烟。
四、医院是无烟医院,取消原来的“吸烟区"。
五、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无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
八、全体职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并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吸烟者,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护士长负责本科区域内的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无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众人的必备条件。本制度修订时间2023-03-17,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员责解释,自领布起执行!
2023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