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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风与投诉  
维护医疗秩序患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6-04-28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患者及家属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

一、遵守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患者有权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应配合医疗卫生机构遵守诊疗秩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禁止扰乱医疗机构秩序(如辱骂、殴打医务人员、故意损坏财物等),违者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争议,不得聚众闹事、停尸闹丧或散布不实信息。

4.《刑法》相关规定,暴力伤医、寻衅滋事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如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患者注意事项

1.遵守诊疗秩序

按挂号顺序就诊,配合分诊、检查等流程,不强行要求插队或加号。

2.如实提供信息

如实陈述病史、过敏史等,隐瞒或虚假陈述可能影响诊疗效果。

3.尊重医务人员

不得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避免干扰正常医疗行为。

4.合法解决纠纷

若对诊疗有异议,可通过医患沟通、医疗调解委员会、诉讼等途径解决,不得采取医闹行为。

5.保护医疗环境

禁止在医疗机构内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或损坏公共设施。

三、禁止行为(红线)

1.扰乱秩序

如堵门、占床、拉横幅、摆放花圈等。  

2.暴力行为

包括物理暴力(殴打、毁坏设备)和语言暴力(恐吓、诽谤)。  

3.恶意索赔

以威胁手段索取高额赔偿。  

4.散布谣言

在网络或公共场所编造、传播不实信息。

四、维权途径

1.向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向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地址:滕州市塔寺北路,市卫生健康局后楼五楼(从局西门进入)

电话:0632-5832019(工作日)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患者遵守规则既是对自身健康的负责,也是对医疗公共资源的保护。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维护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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