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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3-07-04

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携带:

新生儿父母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无磁不可以使用

注意事项:

1信息录入:出生24小时内,请持父母双方有效证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由信息录入人员进行新生儿信息录入上报(地点:妇产科病房,电话:5593167)。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是新生儿母亲,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亲带齐手续前来办理(地点:门诊三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电话5593115

3、请您取好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无法更改。新生儿姓氏应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不得选第三方姓,名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僻字。

4、新生儿父母住院登记的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5、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流程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因被盗、遗失等原因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其父母应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申请补发:

1、补办申请表:在滕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出生证明打印窗口领取枣庄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原存根:原签发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存根复印件并盖医院出生证明专用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核对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归档保存)。

4、病历及分娩记录复印件:在滕州市中医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及分娩记录并盖章,《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机构—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未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孩子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补发正、副页)。

三、《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流程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更正《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其父母应持下列证明材料申请换发:

1、换发申请表:在滕州市中医医院门诊三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领取枣庄市《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由签发机构收回存档。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薄原件: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核对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归档保存)。

4、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双向”亲子鉴定证明

5、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6、病历及分娩记录复印件:在滕州市中医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及分娩记录并盖章,《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机构在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按相关规定予以换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换发正页,未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孩子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换发正、副页)。

注:补发及换发证明领证人须为新生儿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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