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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张义明传承工作室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6/25 9:15:03 浏览数:

      一、按照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制定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管理。

      二、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建立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使用范围:用于工作室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用于工作室承办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用于购买相关书籍、资料等;用于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国际国内专题学术研讨会、出版学术著作等;用于开展科研协作及培养传承人才的补贴;与建设工作相关的开支。

      三、医院成立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韩兴贵(滕州市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田传鑫(滕州市中医医院工会主席)

      成 员:顾文涛(滕州市中医医院财务科长)

      张义明(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

      李 娜(滕州市中医医院科教科科长)

      赵 芸(传承工作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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